为继续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2020年保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能,我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检查”列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清单。
2020年上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建筑工地工作尚未正常进行,无法组织开展工作。经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和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特制订2020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一次抽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以三个区中队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所有在建且未完成规划条件核实项目组成双随机检查对象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双随机检查对象库,抽查比例为3%。
三、抽查人员
目前我单位共有执法人员22位,其中18名分布在竞秀、莲池、高新三区和大队办公室。
四、抽查内容(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进度)
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的批后公布情况;放线定位核验;基础施工核验;正负零核验;地面首层核验;顶层封顶核验;建设工程外装修核验;室外工程和景观环境设施核验等建设过程进行抽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市规划监察大队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大队系统管理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由市规划监察大队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并生成一个项目一份随机抽查记录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检查。
六、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大队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各中队提供并更新本辖区内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所有在建且未完成规划条件合适项目组成双随机检查对象库。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代表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抽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依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应当做好抽查事项的影像资料图片资料并归档。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和本次抽查结束之日前(12月31日),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队要高度重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中队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各中队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信用监管和抽查档案管理。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抽查档案要按照谁抽查、谁建档、谁保管的原则,认真建立、保管好抽查档案。
保定市规划监察大队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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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2020年保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能,我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检查”列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清单。
2020年上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建筑工地工作尚未正常进行,无法组织开展工作。经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和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特制订2020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一次抽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以三个区中队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所有在建且未完成规划条件核实项目组成双随机检查对象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双随机检查对象库,抽查比例为3%。
三、抽查人员
目前我单位共有执法人员22位,其中18名分布在竞秀、莲池、高新三区和大队办公室。
四、抽查内容(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进度)
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的批后公布情况;放线定位核验;基础施工核验;正负零核验;地面首层核验;顶层封顶核验;建设工程外装修核验;室外工程和景观环境设施核验等建设过程进行抽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市规划监察大队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大队系统管理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由市规划监察大队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并生成一个项目一份随机抽查记录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检查。
六、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大队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各中队提供并更新本辖区内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所有在建且未完成规划条件合适项目组成双随机检查对象库。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代表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抽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依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应当做好抽查事项的影像资料图片资料并归档。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和本次抽查结束之日前(12月31日),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队要高度重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中队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各中队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信用监管和抽查档案管理。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抽查档案要按照谁抽查、谁建档、谁保管的原则,认真建立、保管好抽查档案。
保定市规划监察大队
2020年8月26日